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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的法律保护:左派还是右派?

imtoken官网苹果版 2023-02-11 06:07:16

近期比特币价格的快速下跌,让不少投资者关注其未来的去向。 对于国内很多投资者来说,还有一个更大的担忧,那就是国内法律对于比特币定性的不确定性。 比特币相关案件频频登上热搜,但裁判标准与裁判标准往往大相径庭。

截至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以“比特币”为关键词可以检索到3000多件案件。 从案由分布来看,主要包括比特币买卖合同纠纷、比特币委托投资合同纠纷、不当得利返还纠纷等多起涉及比特币的刑事案件。 从裁判的结果来看,比特币的保护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综合保护阶段(2017年9月4日前)

2013年11月6日,雷腾律师发表了《现在比特币交易平台在中国不合法》一文,同时向有关部门提交了完善比特币监管的书面建议。 认为比特币作为货币进行“交易”和“流通使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外汇管理条例》。 比特币不属于《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的通知》中的“虚拟货币”。

比特币交易平台未取得注册许可,违反《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电信管理规定。 比特币存在被用于从事赌博、洗钱、贿赂、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在现行“外汇不能自由流通兑换”的金融管理体制下,在腐败犯罪、经济犯罪高发的现状下,寻求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合法性、清理整顿是不可能的比特币交易平台迟早会出现。

不过事情来得越早越好。 如果延期,将会有更多比特币交易平台倒闭,更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大量相关经营者将被追究“非法经营罪”的责任,以平息民愤。 ”、“非法集资犯罪”、“集资诈骗”等案件。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认为这些比特币交易平台是合法的,也应该作出明确表态,给予相关平台经营者一个处罚。 “符”,以避日后“秋后帐”。

一个月后,2013年12月5日,工信部三局五司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 、禁止金融机构参与比特币相关业务、防范洗钱风险等。对于比特币交易平台,监管部门选择赋予其合法地位。 通知第三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提供比特币注册、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点应当在电信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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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文件对于比特币的成长和发展确实具有重要意义。 雷腾律师曾在通知发出当天撰写评论文章《比特币的机会来了》。 相信《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实际上是为比特币交易平台的合法性开了一个口子。 同时,通过将比特币定性为“特定虚拟商品”,消除了比特币短期内被全面取缔的风险,比特币将迎来大发展。

在此期间,比特币的财产属性从未受到质疑,包括GBL比特币交易平台跑路案在内的一大批案件被提起刑事诉讼。 民事判决也支持比特币应受法律保护。 本通知中对比特币的定性将在裁决中予以引用,将其认定为虚拟财产。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2017年9月4日。

二、部分保护阶段(2017年9月4日-2021年9月15日)

2017年9月4日,工信部、工商总局、网信办三局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防范代币融资风险,实际上改变了监管部门对虚拟货币的态度。 公告第三条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所谓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代币或行为作为中央对手方。 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这实际上宣告了交易平台的违法性。

这个变化的影响是很大的,因为如果没有合法的交易平台,比特币的价值就会失去其合法的参考标准。 这期间影响最大​​的案件【(2018)粤03民字第719号】是国内首例撤销涉及比特币的仲裁裁决案件。 深圳仲裁委员会参照okcoin.com网站公布的比特币价格,裁定当事人违反比特币委托理财合同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结果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 撤销的主要原因是仲裁裁决变相支持比特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支付交易,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决定撤销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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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时期,明确禁止比特币的货币或金融属性的规则确立,但大多数司法机构支持将其作为财产或其他权益进行法律保护。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2019)京0111民初21131号民事判决书:虽然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商品,本身不包含内在价值,但比特币持有者通过分布式存储和公共记录的方式进行存储。整个网络。 持有、使用、受益、处分比特币的账簿(数据库)中记载的信息不违法。 因此,比特币在合同法上应属于交易标的,具有应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 返回 0.85 个比特币。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民终10254号]认为,比特币的物理存在是一种数字编码,存在于网络空间,其价值可以用现有的指标来量化。 因此,法律规定比特币符合网络虚拟财产的特征,具有物的属性。

3、部分禁止阶段(2021年9月15日之后——)

2021年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指出:从我国现行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2021年9月3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

2021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9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 明确了比特币的法律属性,不采用“特定虚拟物品”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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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指出,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为我国居民提供服务,也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但仍为其提供营销、支付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及安置、技术支持等,依法追究相关法人责任。 责任。 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如违反公序良俗,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很多人认为,比特币从此就完全失去了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 许多法院判决似乎都支持这一观点。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1)苏04民终4306号民事裁定书,有关部门禁止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及任何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为比特币提供定价服务,即是,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 因此,比特币返还请求权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2021年12月,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黔03民终9625号]认为,以太币不是官方发行的,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具有一个物种的属性,不能用法定货币量化。

2022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浙10民终第352号]认为,比特币作为一种虚拟财产,缺乏合法的经济评价标准,参与虚拟货币所产生的风险投资交易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风险。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3民终14106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刘思宇出于数字货币增值管理的需要,与盛琳琳签订《资产管理顾问协议》,委托盛琳琳琳琳使用海外服务器为他提供数字货币。 量化交易服务本质上是比特币的交易、流通和炒作,以规避国内金融监管。 该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涉案《资产管理顾问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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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一切都已经安定下来了。

4. 争议再起

2022年4月13日,北京仲裁委员会对一份比特币委托管理合同的生效裁定再次引发争议。 北京仲裁委员会认为,《通知》并未禁止一切以虚拟货币为标的的交易活动,仅禁止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的与虚拟货币相关的经营活动。

委托管理合同属于一方委托另一方管理自然人之间的虚拟货币。 不违反公序良俗,不存在无效情形,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由于裁定书只公开了部分内容,我们无从知晓裁定书是否详细审查了委托管理的具体内容,委托管理是否可能涉及非法资金跨境交易或非法联网比特币存储在哪里,我们无从知晓。没看出来是不是金融活动的判断标准。 但从2022年5月上海高院公布的一起比特币返还纠纷案的执行情况来看,北京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排除在执行层面存在障碍。

2022年5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比特币返还纠纷执行案,原告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人石某某返还其1枚比特币。 经审理,法院责令被告人史某某向原告程某某返还比特币1枚。 判决生效后,石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查明施某名下的所有比特币均已转给外人,无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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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比特币没有客观的定价标准,而按照现有的监管规定,石不能被要求回购归还,因此执行陷入僵局。 随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同意在遗嘱执行人申请贷款时,按购买价款折让84000元补偿遗嘱执行人。 如果双方不能就和解达成一致,那么本案的执行可能会陷入悬而未决的境地。

五、一点思考

1.在一些裁决或意见中,财产属性等同于法律保护。 这是错误的,财产不一定要受法律保护。 例如,赌钱将不受法律保护。

2、我们认为,判断比特币是否受法律保护,应该根据比特币相关行为的法律定性,而不是比特币本身。

3、对于与比特币相关的活动是否属于金融活动比特币存储在哪里,要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坚持从严原则,否则会给监管留下一些漏洞。

比特币本身是在“货币”的名称和目的下创建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是一种货币参考。 例如,以比特币的形式进行借贷和投资,往往会有利率或投资额度的约定,并有相应的价值参考。 如必须认定其仅是交易行为中的一种财产或物的,需有充分的非金融或非货币用途论据,还需证明相关行为不会违反规定关于财务管理和互联网管理。

4、部分裁定认为有关部委发布的文件仅为规范性文件,并非强制性法律法规,认为与金融活动相关的比特币交易合同有效是错误的。 否定比特币金融属性的不仅仅是监管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外汇管理条例》可以作为否定其货币属性的依据。

比特币领域参与者众多,明确的监管规则有利于参与者及早规避风险,有利于国家金融安全和司法权威。